户口即户籍,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高校学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它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
户口是个人身份的一种证明,它与许多人生大事挂钩,没有户籍证明的人在生活中会遇到诸多困难,如无法购车、购房、登记结婚等。档案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被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而报到证则是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它具有一式两份,正件(彩色的一联)是同学们毕业之后办理户口、档案迁移、人事代理的依据,也是用人单位为同学们办理部分入职手续的重要材料,副本(白色的一联,名为就业通知书)存入档案中,作为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的证明,为之后工作中转正定级、选拔任用、计算工龄等提供参考。
这三者对毕业生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料,需要慎重对待。因为户口、档案的迁移需要同学们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而报到证的信息取决于户口、档案的去向,所以在求职的时候,请同学们务必和用人单位确认清楚户口、档案采用哪一种处理方式,以及单位需要的报到证信息。通常来说,户口、档案、报到证的处理方式如下:
1、未就业的同学:
户口、档案迁回原籍,报到证抬头为原户籍所在地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出国留学的同学:
户口、档案迁回原籍,报到证抬头为原户籍所在地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3、考研的同学:
户口、档案迁至新考取的学校,或经新考取的学校同意后,户口迁回原籍,档案迁至新考取的学校。考研的同学没有报到证。
3、签约就业的同学:
4、学分未修够,结业离校的同学:
(1)找到工作,用人单位接收的同学:户口、档案、报到证开发与签约就业的同学一致。
(2)未找到工作的同学:户口、档案迁回原籍,报到证抬头为原户籍所在地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备注注明【结业生】。
关于以上处理方式,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以下几点:
(1)“单位接收户口”是指单位有以自己名称命名的独立的集体户口,“单位接收档案”是指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直接保存。通常只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才可以“接收户口”和“接收档案”。有些单位的HR告诉同学们单位能“接收户口”“接收档案”是指单位将把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的单位集体户上,档案由单位代理存放在人才中心,这种情况实际上属于“将户口托管至人才市场”和“将档案托管至人才市场”。同学们在询问单位对户口、档案的处理方式时,请特别注意区分这两种情况。
(2)户口、档案、报到证三者的去向原则上要保持一致,请同学们尽可能和单位协商,选择户口、档案和报到证去向一致的处理方式。
(3)若单位不接收户口,户口要迁回原籍或托管在单位注册地的人才中心,但单位又要求报到证抬头开单位名称,可以先和原籍落户地派出所或对应的人才中心确认落户时是否需要报到证,若不需要,则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开具。若需要,请和单位协商,最终报到证的开具以落户要求为准。
(4)对于单位不接收户口或档案,要将之托管至人才中心的同学而言,需要和单位确认托管手续的办理是由单位进行还是自己进行。毕业后,选择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的同学,必须自行确认并提供托管单位准确的名称和地址。
(5)原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名称请自行询问原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若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028-8709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