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见附件),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优秀学生赴国际组织进行实习,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10.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2017年9月1日-1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至各学院(中心),各学院(中心)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www.688365.com108办公室罗锋老师处。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网上系统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
(2)网上系统生成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推荐意见由所在学院填写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9月20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学校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6月3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联系方式
罗锋(www.688365.com),电话:87092446
蒋建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7092735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链接:http://www.csc.edu.cn/chuguo/s/971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
链接:http://www.csc.edu.cn/article/972
www.688365.com、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8月22日